当!
是在当当上买的,谁译的我也忘了,因为不在手头,王尔德的文字真是美丽,美丽得让你觉得它好像是真的。
“明天我要去埃及了”,让我突然想起一个朋友曾经约我们诸位到埃及去,到尼罗河去,到底比斯去,到西奈半岛去。可是看到燕子与王子那种怜悯与理解,最终埃及被它放弃了。
埃及是寒秋燕子的梦想,和暖的阳光,船夫与号角。可是燕子,它是爱上快乐王子了么?它至少被快乐王子吸引住了,那种怜悯世人的胸襟,是,快乐王子是要上天堂的。
天堂有多远?可是人们总是自私的。市长议员,其他燕子,获得蓝宝石绿宝石金箔的穷人孩子买火柴的小女孩写剧本的学生,都是!
所以他们一直都不在天堂。
或者上帝更自私。他只在故事结束的时候出现。
对于燕子来说,在哪里会更幸福?埃及,深秋的北欧快乐王子的脚下,还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