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想把这小说看完,一直拖到今天(10.4)看完了。
以今天经过大量叙述技法洗礼的眼睛来看,略萨的手法有点一般,甚至是稚嫩。
不过人物的变化则是,
诗人,经历奴隶之死,上告失败,毕业后已经非常的成人化,不会再把军校期间发生的一切记在心上,甚至希望彻底忘却。反映在他交了富人区的女友,而主观上忘却了特莱莎。当然了,他给自己的解释是,特莱莎对于奴隶之死过于冷漠,而移情与他有点让当时的他太难过。
美洲豹,从学校的黑老大,变成人人喊打的告密者,这比让他自己承认杀人还要让他认知出问题。毕业后,美洲豹重遇出狱的瘦子,瘦子认为他已经是正派人,不肯再多见面了。美洲豹应是走出了犯罪的边缘区,再重遇特莱莎,又是婚姻,就彻底变成城市的一部分而不是反面了。
奴隶的死促成了诗人和美洲豹的变化,他们不得不放弃他们所以为的那种生活,而那种生活其实并不见于利马这个城市,也不见于他们所在的阶层。
奴隶的死也让特莱莎的真面目清晰了,她很可怜,应该也挺漂亮和可爱,渴望一种稳定的生活,也许并不止于爱情。她能力不足,无法自己选择一个配偶以及生活,不得不等到美洲豹、奴隶或者诗人来找他。
为什么是城市与狗,因为他们都长大了,像狗一样成为城市的一部分。那个唯一的理想主义者——甘博亚中尉,则彻底离开了城市。虽然他最后也因为女儿的出生而不得不漠视正义的可能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