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无现金

无现金社会

整理笔记,没法记录在onenote上。

无现金社会达成后,会出现一种无现金的文化,就跟之前现金文化一样。我们如何看待我们的财富和支付能力,电影和小说中如何描述人们如何有钱或一贫如洗,数字化是可以做到一点,但是信用体系似乎描述起来又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场景。

实体的卡,比如百夫长可以让事情容易一点,但毕竟不如现金那么普及,这世界上很多人也不清楚卡是怎么回事。动不动炫耀账户上的数字更是隐私保护的大忌。

这种无现金文化该怎么表达,还是值得思考的。

所以一些支付应用的卖点的UE,在一个普遍受用的环境下,frictionless的购物、支付,这样就足够了……?

无现金的技术和架构也出来很多年了,大体上不会形成太大的问题。有点可悲的是,由于V和MA实在是太强大了,以至于网上购物也只能沿用老旧的信用卡技术体系。

这是一条当时的笔记记录。CNP(Card not present)欺诈的根源,是信用卡技术体系并非为电子商务而设计的。但电子商务起来迅猛,信用卡产业链又不希望失去这一大市场,于是增加了EMV 3DS这种补丁式的标准。

政府的支持和公众的信任。政府无疑是乐于见到无现金社会出现的,前提是不冲击其法币基础。不受政府监管的加密货币会在强权国家受到政府的抵制和禁止。小政府国家只有靠央行和法庭去限制,民间行为很难控制。

无现金还有一个问题是,当它与现金对立之后,公众会将其视为一种方式,但实际上无现金支付方式五花八门,八仙过海,其通用性和普及性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最后估计还是政府、央行、卡组织才有能力去统一,也同时可以承担公众普及的成本。

瑞典无现金潮流的法律原因

今天看到一条,说的是瑞典会先于丹麦成就无现金社会。其背后的法律基础是:

This is possible in Sweden because even though cash is a legal tender, contract laws have a higher precedence than banking and payment laws here. If a store puts up a sign that it does not accept cash, then you, as a customer, have entered a contract or an agreement with that store that they don’t accept cash. But in other countries, like Denmark for instance, payment laws have higher precedence than contract laws. In those countries, if something is a legal tender, then according to the law a store must accept it. This is one of the key reasons why Sweden is more cashless than other countries — because of its legal framework.

放在中国也是类似的,由于央行信用和权威在那里,人民币法要求商户必须接受人民币现金,所以商户不能拒绝现金交易,否则就是违法。

而瑞典的情况特殊,合同法高于支付法律,商户的服务条款中如果不允许现金交易,则顾客不能要求商户必须接受现金交易。

无现金社会

今天看到一篇英国人写的文章,大概就是对无现金社会来临觉得有一些悲凉。

现金,或者说是纸币和金属币,由(中央)银行发行,背后是(中央)银行的信用。

预付费卡/信用卡,由卡组织和银行联合发行,背后是卡组织和银行对于持卡人的信用背书。

比特币/加密货币,由挖矿机生成,背后是大量矿机和节点的算力支撑。

会员卡/积分,由商户发行并计算,背后是商户的体系在支撑。

生物识别方式,视乎支持生物识别信息的支付系统由谁支持,如果是政府,那就是政府信用,如果是商业机构,那就是商业机构的信用。

支撑的是信用,而使用的隐私则是另一个问题。

纸币带有号码,但一般来说很难追溯。金属币则完全无记号。这两者对使用者的隐私保障是最大的。

预付费卡和信用卡,每次消费其实都被发卡行记录在案了,隐私的记录方就是信用背书方。

比特币和完全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要溯源牵涉到大量算力消耗,溯源可能性比纸币高,难度却比纸币大多了。也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保护隐私的优良品种……不然那些勒索软件为何都选比特币……

有中心的加密货币类似于信用卡,溯源难度大于卡,小于去中心化额加密货币。

会员卡/积分,隐私数据只在商户处,但被取出来却是非常容易的。

生物识别,等同于满大街的IoT网络了,谁拥有设备谁就可以访问他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