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归档:历史

谎言与真实:揭开波斯湾战争的真相

洪家宁 译写

一、死亡公路

1991

2

月,一条长达

7

哩的公路挤满了数千具燃烧的身躯和车辆,他们是来自科威特、伊拉克、巴勒斯坦、约旦等地的难民,为了躲避美军无情轰炸而大批逃亡,这条公路被称为「死亡公路」(

Highway of Death

);在另一条

60

哩的道路上,同样也堆满了数千具尸体和车辆的灰烬,在一辆平板货车上有

9

具尸体,他们的头发和衣服被完全烧毁,皮肤被高热烧成灰烬,挡风玻璃被熔化到仪表板上,根据媒体报导没有任何生还者。

在波湾战争中,美国政府使用大量的汽油弹(

Napalm

)和其它诸多会造成大量伤亡的禁用武器,来对付无辜的平民百姓。

这样的事实,却鲜少为媒体报导,一般人更难了解战争的真相。今天,美国政府攻击阿富汗,大量使用在波湾战争中的武器,也造成阿富汗平民百姓大量伤亡。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

10

年前的波湾战争中美国政府到底做了什么、以及

10

年的报复性禁运政策,对于伊拉克人民造成什么影响,以揭穿美国所谓「正义之战」的谎言与真实。

本文的第二、三部份是编译自美国前司法部长雷姆西

克拉克(

Ramsey Clark

)和「阻止美国干预中东联盟」共同发起的「国际战争罪审判团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中的部分重要内容(网络版

ttp://www.deoxy.org/wc-toc.htm

),他们控告美国总统和政府(包括现任美国总统的父亲老布什、现任副总统切尼、现任国务卿鲍威尔等官员)

19

条罪状(违反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违反联合国宪章、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美国宪法等等,相关法条请见文后注释),暴露美国在波湾战争中的滔天大罪。克拉克目前是反战团体「国际行动中心」(

International Action Center

)的负责人。

二、波湾战争的背景

波湾战争其实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圈套、是一场美国蓄意挑起、自导自演的战争。

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英国、法国等就藉由各种军事、政治、经济手段控制了中东地区和其石油资源。从

1953

年到

1979

年,对于当地的控制主要是由美国对于沙特阿拉伯和伊朗国王的控制所达成的,这期间伊朗国王一直是扮演美国国防部/中央情报局在此地的代理人,美国支持他长达

25

年,光是在

1972

年到

1978

年之间就卖给他超过

200

亿美元的先进武器,伊朗国王和其以残暴出名的秘密警察

SAVAK

是拥有世界上最差人权纪录的国家之一。当伊朗国王垮台之后,美国就对伊拉克、沙特阿拉伯、科威特提供援助来对付伊朗,不管这些国家有多差的人权纪录,在这长达

8

年(

1980-1988

)的战争悲剧中,美国的意图是希望他们互相残杀。

为了制衡伊朗,美国扶持侯赛因成为波斯湾的区域强人,提供军事、技术和经济支持。从

1985

年到

1990

年之间,美国公司就卖给伊拉克

8

亿美元的军用

民用飞机;

1988

年和

1989

年,美国政府批准出售生化产品给伊拉克原子能源署、以及伊拉克飞弹制造厂的电子设备的执照;在

1988

年当侯赛因对库德族使用化学武器后的两个月,美国公司又获准在伊拉克建立石化厂,伊拉克计划在该厂制造毒气和油气弹,布什政府也加倍对伊拉克的农业贷款到一年

10

亿美金,英国和法国也都做出类似的举动。倘若侯赛因是美国政府宣称的「希特勒再世」,那么也是美国一手制造出来的。

1980

年代末期,当苏联从阿富汗撤军,在中东的军事力量削弱时,美国的中东政策变成对当地施以直接的军事控制。另外一项发动波湾战争的重要原因是美国对当地的石油进口越来越依赖。在

1989

年,中情局局长韦伯斯特(

William Webster

)在国会作证,证实了美国对于波斯湾石油的进口量之增加,从

1973

年占使用量的的

5

%、到

1989

年的

10

%、预估在

2000

年将会达到

25

%;在

1990

年初,总司令许瓦兹科夫将军(

Commander in Chief of the Central Command

)知会参议院的军事委员会(

Armed Services Committee

)将会对波斯湾地区采取新的军事策略,以保护美国对于当地石油的获取和控制权;在

1990

7

月,他更用计算机演练

10

万美军对抗伊拉克的模拟战争;在

1990

10

月,鲍威尔将军称此军事计划是在

1989

年发展的;战争后,许瓦兹科夫将军宣称花了

18

个月发动此战争。以上这些事实反映出来的是:美国绝对不是因为要为科威特打抱不平、为了「维护世界的公理与正义」,才发动波湾战争,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石油利益和霸权地位。

三、 美国在波湾战争中的滔天大罪

罪状一:

1989

年左右,美国蓄意诱使伊拉克出兵,以正当化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让美国对波斯湾可有永久的军事控制。

和伊朗打了

8

年战争的伊拉克将近破产,因此急需要大量卖出石油来赚钱,但是科威特

在两伊战争中伊拉克的盟友

却不断地大量开采、贩卖石油,导致国际石油价下降,造成伊拉克的经济困难。伊拉克宣称科威特当时违反石油输出国组织(

OPEC

)的石油生产协议,从和伊拉克共有的油田中开采过量的石油,且科威特破坏了和伊拉克在这些纷争上的协议。而美国当时的作法是挑起伊拉克对科威特正式行动,以正当化美国出兵的借口。

当时,伊拉克持续升高对科威特的威胁,美国却表达毫无反对的意思,美国公司持续和伊拉克签订大型合约、国会批准了对伊拉克数亿美元的农业贷款补助;然而,在

1990

年春天,最主要来自美国的稻米、玉米、小麦等民生必需品突然被取消了,开始造成短缺;不过,武器还是不断地由美国厂商提供。侯赛因也曾询问美国驻伊拉克大使克拉斯皮尔(

April Glaspie

)对于伊拉克对科威特的威胁一事,她向侯赛因保证美国认为这件纷争是一件「区域性事件」,美国将不会干涉。所有这些举动,都让侯赛因误以为将可获得美国的支持、都是蓄意挑起伊拉克对科威特采取正式的军事行动。

1990

8

2

日,伊拉克未遭遇重大反抗即占领科威特。虽然毫无迹象显示伊拉克会攻击沙特阿拉伯,其国王法德也相信伊拉克无意攻击该国,但是布什总统立即在

8

3

日誓言要「保卫」沙特阿拉伯,并立刻派遣国务卿切尼、参谋联席会主席鲍威尔将军和许瓦兹科夫将军到阿国说服国王相信伊拉克将会在

48

小时之内攻击该国,并且在

8

8

日下令

2

5

千名美军进驻沙特阿拉伯。到了

1991

1

月,已经有

50

万美军驻扎在波斯湾地区。

罪状二:

1990

8

2

日以来,布什总统隐瞒其在经济和军事上全面摧毁伊拉克的计划。

在未知会国会的情况下,布什总统下令美军前往沙特阿拉伯,并向该国要求军事协助,并且向全世界保证他的行为是「完全自卫性的」。他一直等到

1990

11

月选举之后才宣布他派遣了超过

20

万军事人员到中东地区,这样的军事行动也同样未知会国会。

对于伊拉克自从

1990

8

12

日以来数度提出要和平解决的谈判(例如在

1990

2

月,侯赛因政府已愿意接受联合国要求伊拉克撤出科威特的决议),布什总统一再地拒绝,他一再强调不会有任何谈判、妥协、并且一再指控侯赛因拒绝以外交方式解决。此外,布什总统有计划地「妖魔化」侯赛因,放出许多假消息

诸如杀害数百名保温箱中的婴儿、使用化学武器对付自己的人民等等。

罪状三:布什总统下令摧毁伊拉克的平民生活和经济生产。

美国在

1991

1

16

日对伊拉克展开强力轰炸,轰炸开始的时间是在布什总统的坚持下订定的,目的是要在全美的晚间新闻中播出。

大规模轰炸持续了

42

天,美军未遇到伊拉克空军或反飞弹武器的任何有效抵御,轰炸结果显示伊拉克毫无自卫能力。美国总共派遣了

11

万架空中突击队、投下

8

8

千吨炸药(是广岛原子弹爆炸威力的

7

倍),

93

%的炸弹是从

3

万英尺的高空中自由投下的,剩下

7

%的炸弹才是有电子导航系统的,但是也有

25

%的错误命中率。大部分被摧毁的都是一般人民的民生设施。根据联合国首批观察人员的报告,波湾战争之后伊拉克几乎和圣经启示录中的世界末日差不多。

美国总共摧毁了伊拉克的:电力系统;水的处理和分配系统;电话、无线电等通讯系统;食物和药物的处理、储存和分配系统、市场;公共或私人的交通运输系统;石油;污水处理;民生工业;古迹

上述民生基本设施被摧毁的结果,是成千上万的伊拉克百姓,在战争中死于脱水、痢疾、以及因为污水、缺乏医疗援助、处于饥饿、惊吓、寒冷、压力等状态下导致的许多疾病。

罪状四:美国蓄意轰炸平民的生活和商业区、学校、医院、清真寺、教堂、收容所、住宅区、历史古迹、私人交通工具和政府办公处。

民生设施的摧毁,造成伊拉克百姓没有暖气、食用油、冷藏设备、饮用水、电话、基本电器设施、公共或私人交通工具,也限制了食物的供应、学校关闭、大量失业、经济活动严重受创、医院和医疗服务倒闭

此外,无论城市或村庄,住宅区都成为攻击目标,至少摧毁了一万到两万栋房屋,也摧毁了商业区、学校、医院、清真寺、教堂、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

因为轰炸目标多是平民生活重心,因此至少有

12

5

千名男女和小孩被杀;根据约旦红十字会的统计,在战争结束的前一周,约有

11

3

千名平民死亡,

60

%是儿童。

罪状五:美国蓄意使用过度的武力,杀害试图投降、未武装且距离作战区域很远的士兵,并在停火后任意杀害伊拉克士兵。

在轰炸的数小时内,美国摧毁了伊拉克大部分的军事通讯设备,并且对毫无抵御能力、正在逃跑的伊拉克士兵展开有系统的杀戮、并且摧毁其军事设备。在

42

天轰炸中,美军杀了成千上万毫无自卫能力的伊拉克士兵,并断绝了他们的食物、饮水和其它补助。

在对自己的军事人员没有明显威胁的情况下,美国至少杀了

10

万名伊拉克士兵,而美军的伤亡仅仅为

148

人;美军深入伊拉克和科威特四处猎杀逃亡的伊拉克士兵,摧毁任何可见到的军事设备。甚至在停火后,杀戮仍然持续。

罪状六:美国使用会造成巨大伤亡的禁用武器,造成不分军队与平民的伤亡。

美国使用的禁用武器包括:油气弹(

fuel air explosives

又叫做真空弹

vacuum bomb

)、丛集炸弹(子母弹

Cluster Bomb

)、烧夷弹、氢弹等等。【按:最著名的油气弹就是

BLU-82

重达

7

公吨的巨型炸弹,它的爆炸威力曾被误以为是核子弹爆炸(它有个昵称:「穷人的原子弹

poor man’s atom bombs

」),能够摧毁数百公尺内的所有物体,也经常被用来当作化学武器攻击的烟雾弹

因为其爆炸威力可以湮灭化武攻击的任何证据。在波湾战争中,美军大量洒下传单,传单上附上一张

BLU-82

的照片,以及简单一句:「下一个就是你

逃命或等死吧」(

You’re next – flee or die.

)。在越战中,

BLU-82

曾被用来清除大片丛林以供直升机起降】;在波湾战争中,美军共投下

11

BLU-82

,「死亡公路」就是它的杰作;而在这次阿富汗战争中,

BLU-82

又再度派上用场。

罪状七:美国蓄意攻击伊拉克境内含有危险物质或武器的储存地。

虽然伊拉克并未使用任何核子或化学武器,但是美国蓄意轰炸伊拉克境内的核子基地、化学工厂、水库和其它危险物质所在地,违反了

1977

年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56

条的规定。

罪状八:布什总统下令美军入侵巴拿马,造成

1

千至

4

千名巴拿马人死亡,并摧毁数千平民或公共的设施。

1989

12

20

日,布什总统下令入侵巴拿马,数千民众被杀、数万民众无家可归。美国入侵巴拿马违反了所有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所犯下的国际法,美军入侵时残杀的巴拿马人比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还要多出数倍。

罪状九:布什总统妨碍正义并且腐化联合国的功能,使其沦为美国巩固势力的工具。

布什总统强迫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系列决议案、并采取一切手段来执行这些决议案。为了巩固联合国安理会的票源,美国花费数百亿美元贿赂、提供武器、威胁并执行经济制裁、免除数百亿美元的欠款(包括借给埃及用来购买武器的

70

亿美元),目的是制造全世界支持美国攻击伊拉克的假象。唯一投下反对票的也门,则失去了美国原先承诺的数百万美元援助。为了避免批评,美国还支付联合国

1870

万美金,因为美国已多年未缴会费。

罪状十:布什总统僭越宪法赋予国会的职权,使国会成为犯下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其它重罪的工具。

罪状十一:美国对环境发动战争。

美军投下

8

8

千吨的炸药、飞弹、火箭,以每分钟两架飞机轰炸的速率对生命和生态造成大规模的伤害,也造成波斯湾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石油外溢。美国此举违反了

1977

年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55

条的规定。

罪状十二:布什总统鼓动并协助什叶派伊斯兰教徒和库德族的反抗,制造更多同胞相残、移民、饥饿、疾病和数千人死亡。在反抗失败后,美国入侵并占领伊拉克部分土地,目的是为了制造伊拉克境内的分裂。

罪状十三:布什总统蓄意剥夺伊拉克人民必要的医疗、食水、食物和其它必需品。

为了要击垮民众的意志、毁灭其经济能力,美国采取了:禁运措施(使得药品、水、婴儿奶粉、食物和其它补给品无法获得)、冻结伊拉克的基金(使其无法购买必要的药品、食物或其它补给)、控制讯息让外界无从得知伊拉克民众的紧急需求、阻止国际机构或政府协助伊拉克民众、未能提供大量难民类似的援助、蓄意轰炸电力系统造成医院和实验室关闭、药品和血液的流失、并蓄意轰炸食物储存、冷冻和种子储存设施。

1990

年的前

7

个月,伊拉克每个月要消费

2500

吨的婴儿奶粉,但是从

1990

11

1

日到

1991

年的

2

7

日,伊拉克总共只能进口

17

吨。红十字会估计,因为婴儿奶粉和药品的严重短缺,使得

1991

年的

2

7

日有

3000

名婴儿死亡。

罪状十四:美国在停火之后继续攻击伊拉克,入侵并占领其领土。

罪状十五:美国在美国本土、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地违反人权、人民自由和美国民权法案,以达成其军事宰制的目的。

根据美国和国际人权组织的估计,伊拉克入侵和占领科威特期间,伤亡人数为数百人(

3

百到

6

百人之间),当科威特皇室重新掌权后,被科威特处死的巴勒斯坦人却有

628

人。

美国政府的违法行为如下:非法监视、逮捕、审问和骚扰阿拉伯裔、伊拉克裔美国人,以及居住美国的阿拉伯公民;非法居留、审问和对待伊拉克战犯等等。

罪状十六:美国在摧毁伊拉克经济基础后,要求大量赔偿金额,让伊拉克陷入永久贫困,并使其人民遭受饥荒和传染病威胁。

波湾战争造成的经济损失,美国估计约

500

亿美元(伊拉克估计

2000

亿美元)。美国甚至要求伊拉克要赔偿科威特的损失(大部分是因为美国轰炸造成)、以及美国占领伊拉克北部的开支。

罪状十七:布什总统有系统地操弄、控制、引导、释放错误消息、并限制报纸媒体报导,以获得媒体对其军事和政治目标的支持。

罪状十八:美国藉武力在波斯湾巩固了永久的军事力量,控制石油资源,并掌控了阿拉伯半岛和波斯湾地区的地缘政治。

四、 看不见的战争:全面毁灭性的禁运政策

波湾战争的结束并不是和平的降临,对伊拉克人民来说,反而是长期苦难的开始。

1990

8

月,联合国安理会做出第

661

号决议,对伊拉克实施禁运政策,

11

年禁运的结果:每个月

7000

名儿童死亡、每天死亡超过

250

人、每

7

分钟

1

名儿童死亡、目前死亡人数已达

150

万。

禁运的项目千奇百怪,包括脚踏车、纸张、铅笔、胶水等文具用品、牙膏牙刷、洗发精、肥皂、衣物、鞋带、乐器,更别说食品、药品等一切可以想到的民生必需品。

因为禁运政策,巴格达等城市的的医生自从

1990

年以来就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医学教科书或期刊,但是伊拉克的医生们却必须医治愈来愈多新的疾病,包括出现越来越多的罕见癌症

尤其是在南部,美军在当地使用贫铀弹(

DU

),使得成千上万的民众暴露在辐射之下。一名医生说:「在医学院里,我们通常只会在教科书和电视上看到

marasmus

(营养不良的一种)。现在,我们经常在我们国家内看到。在

1990

年以前,这还不是个问题。」

为了显示「人道」,

1995

年联合国安理会第

986

号决议建立了「石油换食物」的措施,然而每个伊拉克人所能分配到的食物仅仅达到每日最低卡路里摄取量的

34

%,既没有肉也没有蔬菜,而且通常每个月都只有

20

天左右的份量。此外,卖石油所得只有

53

%被联合国准许用在人道救援方面。这项措施完全无法解决禁运对于伊拉克人民在基本生存、健康、教育、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的严重影响。禁运政策可说是完全针对平民百姓的战争。联合国安理会在

1999

年派出一个「人道调查小组」(

Humanitarian Panel

)也发现了同样的事实。(请见

http://www.cam.ac.uk/societies/casi/

)另外一个联合国组织

世界粮食计划署,

1996

年抵达伊拉克时也不得不正视以下的事实:「那儿大约有

400

万人

五分之一的伊拉克人

有极严重的营养问题。这个数字包括

240

5

岁以下的儿童,大约

60

万名怀孕或哺乳女性和许多的老年人缺乏任何援助

70

%的民众都无法或很少获得食物

几乎所有人看起来都很憔悴

波湾战后伊拉克币值(

dinar

)大幅滑落(在

1989

年,

3

美元对

1dinar

,现在则是

1

美元可换

2200 dinar

),但是受雇者的薪水却和禁运之前一样。现在一个教师的平均工资大约是

12000 dinar

,大概是每个月

6

美元。

1995

年的物价和

1990

年相比,飙涨了

850

倍。

一位伊拉克民众说:「首先我卖掉电视,再来是家具,再来是车子,最后连房子都卖了。我一生的心血都化为乌有。你可以在远处就听到炸弹爆炸,或更惨,在一秒钟内被炸死;但是禁运却是每天都在杀你。」

此外,从

1999

年开始,美英每隔几天就会轰炸伊拉克,根据联合国统计已有数百名平民因此丧生。

美国号称要协助伊拉克人民推翻「侯赛因暴政」、建立民主的伊拉克,然而美国政府的协助是荒谬可笑的:

1998

年国会通过的「伊拉克解放法案」(

Iraq Liberation Act

ILA

)拿出了

9700

万美金要推翻侯赛因政权,但这些钱全都被贪污腐败、在伊拉克毫无社会基础或正当性的侨民拿去买传真机了。在这些被美国政府扶持的团体中,甚至是要恢复伊拉克的王室统治!

事实上,禁运政策和持续至今的轰炸,在各方面都更巩固了侯赛因政权,反而让无助的伊拉克民众更依赖政府、削弱反对的力量。

反对禁运的国际声音很多,以下的网站都有相当丰富的资料:

http://www.iacenter.org/iraq.htm

http://www.cam.ac.uk/societies/casi/

http://www.childrenofiraq.org/

http://www.geocities.com/iraqinfo/

http://www.webcom.com/peaceact/sanctions_content.html

http://www.justlanguage.org/home.htm

http://leb.net/IAC/

国际法小常识:

I

、纽仑堡规约(

Principals of the Nuremberg Tribunal

)第

6

条规定:违反和平罪(

crimes against peace

)、战争罪(

war crimes

)、违反人道罪(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都是国际法的惩罚范围。

II

、联合国宪章第

33

条明文规定国家间有和平解决争端的法律义务:一、任何争端之当事国,于争端之继续存在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时,应尽先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之利用、或各该国自行选择之其它和平办法,求得解决。二、安全理事会认为必要时,英促请各当事国以此项方法,解决其争端。

III

1977

年的《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是关于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平民的保护。例如第

51

52

54

条明文规定平民百姓、平民设施、对维持平民生存不可或缺的事物都不能成为军事攻击的对象;第

55

条规定保护自然环境不受到战争的长期或严重破坏;第

56

条规定禁止攻击危险物质的的储存地或工作地。不论是

10

年前的伊拉克战争,或是今年的阿富汗战争,美国都完全违反上述国际法。

连结第五期专题企划

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