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瑞麟收监

看来香港富豪入狱的比例其实还是挺高的。

看看成立的罪名,第一个是给带游客参观其珠宝展卖点的旅行社和导游予回扣。10年共1.7亿。

平均下来每年1700万,每天4~5万,假如每天有10个团到其珠宝行参观,则每团给回扣4千,4千给旅行社和导游一分,还是比较正常的。

如果这个入罪不够重的话,那盗窃公司财物就重了,尽管公司是谢一手创办,然而是上市公司,谢还像家族事业那样随手拿来,不在乎数额的大小,而性质确实是监守自盗了。

以71岁的高龄,仍然不免牢狱之灾。

从另外的角度看,谢这次一方面是公司业绩不景气,得罪多数投资者,故有人主动报案,那ICAC就不能坐视不理了。另一方面是谢家公关能力和法律能力偏弱。不知道请哪里的律师打的官司。